2021年1月,開福區公布實施了《開福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(以下簡稱《預案》)?,F就有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《預案》出臺的背景是什么?
答: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,承擔防范化解風險、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重要職責,擔負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使命。黨的十九大部署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,對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同時,機構改革后,政府相關部門職能有了新的調整,原來的《預案》與當前實際已不相適應。按照《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》,要求做好新一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工作,按照區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,區應急局以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為依據,結合開福區實際,組織修訂了《開福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。
二、《預案》出臺的法律依據?
答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>辦法》《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》(長政發【2020】11號和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規定,結合我區實際情況,制定本預案。
三、《預案》的主要內容?
答:《預案》分為:總則、組織體系、運行機制、應急保障、監督管理、附則等六個部分。
《預案》主要內容:
開福區應急預案體系。全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、專項預案、部門預案、街道、社區(村)等基層組織預案和單位預案組成。
應急指揮機構。區人民政府設立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(簡稱區應急委),由區長任主任,負責統一領導、協調和指揮全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。同時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若干專項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,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在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,原則上由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,負責組織、協調和指揮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對工作。
突發事件分級應對。根據預測分析結果,按照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、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,預警級別原則上分為一般(Ⅳ級)、較大(Ⅲ級)、重大(Ⅱ級)和特別重大(Ⅰ級)四級,依次用藍色、黃色、橙色和紅色標示。一般突發事件直接啟動區級應急預案,由區政府及其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應對;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,由上級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對,區級同時啟動應急預案響應,在上級的統一指揮下,直接指揮區級應急響應。
應急保障。明確了人員力量保障、財力保障、物資保障、基本生活保障、醫療衛生保障、交通運輸保障、社會治安保障、安全防護、通信保障等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,并明確了牽頭、支持部門。
開福區應急管理局
2021年2月3日
來源:開福區政府
編輯:韓陽